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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招用对口地区脱贫人口可获社保补贴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热点   来源:娱乐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招用与北京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北京补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招用通知,其中明确,对口地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脱贫企业,招用与北京市建立对口帮扶、人口对口支援、可获对口协作关系的社保对口地区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北京补贴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

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招用企业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对口地区工资。

二是脱贫申请前,企业未通过该脱贫人口享受本市制定的人口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申请时,企业未与该脱贫人口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已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36个月且未退缴。

三是企业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补贴标准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首次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企业通过该脱贫人口已享受北京市社会保险补贴的,任何企业不得再以该脱贫人口享受该政策。

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有效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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